信息索引号 | 002508174/2020-52243 | 文件编号 | |
责任部门 | 区财政局 | 公开形式 | 主动公开 |
公开范围 | 面向社会 | 公开时限 | 长期公开 |
点击次数 | 发布时间 | 2020-04-26 15:17:29 | |
内容概述 |
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57号提案协办情况的函
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:
关于葛全胜委员在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《关于政府为普惠民办园解压的建议》的提案已转至贵单位主办,区财政局协办,我局高度重视该协办件的办理工作,组织相关科室专题研究和落实。现将我局协办情况函告如下:
一、协办主要问题
依据提案内容,我局协办的主要问题有学前教育的资金补助以及补助下拨时间。
二、当前基本情况
1.增加经费投入。2019年度,我区一般公共经费学前教育事业费支出达1.77亿元,占教育事业支出的10.5%,共安排2016万元用于收购临安人家幼儿园、吴越人家幼儿园等四家民办幼儿园作普惠园。截至2019年,《临安市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》已全面完成,其中建立了民办幼儿园公共财政资助机制,按民办幼儿园学籍人数,给予了不低于公办幼儿园上年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的20%用于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经费。建立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扶持机制,根据当地公办幼儿园生均教育成本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差额,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学籍人数给予办学成本补助,并列入区财政预算。
2.设立对举办人的激励机制。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《关于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(杭政函〔2016〕21号)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、预留发展基金,以及按规定提取其他相关费用后,在办学经费有结余的前提下,经学校决策机构决定并报教育、财政等部门核准,可按规定比例计提,用于奖励出资人。
三、落实工作举措
2020年,我局将主动积极配合贵局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,做好相关工作,助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稳定发展。
作为区财政部门,我们将根据提案建议,积极配合贵局工作,做好财政保障,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。
此函。
联系人:姚路
联系电话:63721743
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
2020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