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索引号 | 002508174/2020-52177 | 文件编号 | |
责任部门 | 区财政局 | 公开形式 | 主动公开 |
公开范围 | 面向社会 | 公开时限 | 长期公开 |
点击次数 | 发布时间 | 2020-04-26 14:33:50 | |
内容概述 |
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93号提案协办情况的函
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93号提案协办情况的函
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:
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93号提案《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返乡创业的建议》已批转你单位主办,区财政局协办,现将我局协办情况函告如下:
现代化的农业生产需要大量拥有专业知识的农业专门人才,现在,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,为鼓励大学生返乡创业、引进优秀人才,我区制定了若干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。 2018年省农业厅等三部门出台《关于做好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相关政策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》,政策明确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大学生每人每年补助一万元,连续补助三年。临安区委办2019年出台《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》,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人才专项经费,专项用于我区人才建设,意见中明确规定加大青年集聚力度,对新引进全日制博士、硕士、本科应届生给予12万、7万、2万元的生活补贴。对新引进且达到服务年限的人才,给予全日制博士、硕土和毕业7年内的本科往届毕业生5万、3万、1万的生活补贴。加强大学生见习基地的建设,对经认定的见习(实习)基地,给予最高5万元资助。加大大学生创业培育力度,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临新创办企业,经评审给予5-2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。大学生在临新创办企业,租赁办公用房的,可享受三年内最高1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。每年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,对达到相应标准的创业培训机构,给予12万元奖励。
此函。
联系人:李青
联系电话:63724248
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
2020年3月19日